“城乡建设与管理”地方立法的规范与实践
代水平
西北大学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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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尚未对“城乡建设与管理”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其外延边界模糊,进而使得《立法法》第72条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规定难以得到切实的遵守。梳理总结2015年《立法法》修订以来的地方立法实践,发现部分地方立法的实践样态和相关法律的规范解释之间存在一些缝隙,甚至有偏离与抵牾之虞。为了贯彻落实依法立法的原则,有必要进一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进行明确,具体可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上级立法机关的事前指导和事后审查以及设区的市立法机关自身的节制等路径来弥合规范解释与实践样态之间的缝隙,以最大程度地校准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分配的“黄金分割点”。

关键词: 设区的市;城乡建设与管理;规范解释;地方立法
发表年限: 2021年
发表期号: 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