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度医疗案件裁判的法律困境与出路研究 | 
                                             
                                            
                                                | 张曼 | 
                                             
                                            
                                                | 西北大学 法学院 | 
                                             
                                             
                                        
                                            
                                                
                                                    
                                                        
                                                            
                                                                
                                                                 
                                                                    
                                                                        
                                                                            
                                                                                    
                                                                                        
                                                                                            
                                                                                                | 
                                                                                                    
                                                                                                 | 
                                                                                             
                                                                                            
                                                                                                | 
                                                                                                    摘要: 
                                                                                                     过度医疗案件调查显示,相关裁判陷入立法粗糙和司法保守双重困境。为此,应依据风险社会理论承认医疗技术的专业性和风险性,对过度医疗的认定应强调“临床综合评估”,将诊疗规范视为重要但非唯一标准,在司法解释中划分“不必要检查”的具体情形,限定“不必要治疗”为过度用药,除此之外,将过度护理纳入过度医疗;在适用过错原则划分责任时采纳举证缓和制度,减轻患者在过错和因果关系方面的举证责任;兼顾二元制鉴定的不同优势,废除和修订有关条例,建立以“医法互动”为核心的鉴定团队和便捷高效的鉴定程序,确立科学性、公平公正公开和内外监督的原则,提升鉴定质量,以便更好辅助司法审判。 
                                                                                                 | 
                                                                                             
                                                                                            
                                                                                            
                                                                                            
                                                                                                | 关键词:
                                                                                                                                                                                                        过度医疗;诊疗规范;一元制;举证缓和;科学性原则                                                                                                                                                                                                            
                                                                                                 | 
                                                                                             
                                                                                            
                                                                                                | 发表年限:  2022年 | 
                                                                                             
                                                                                            
                                                                                                | 发表期号:  第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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