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到2021年,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模式经历了从初设、重组到再构的三次重大变革,这些变革的频率和幅度在全球范围内都十分罕见。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责配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它对执法机构的资源、行为和监管效能有着直接的影响。本文首先使用制度变迁和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逻辑,建立了一个从立法模式、权责配置、执法者行为到监管效能的分析框架,比较了多元和一元化两种权责配置方式的优劣势;其次,以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体系的设立和变革为考察对象,观察和总结权责配置和执法效能的内在关系,论证了理论范式的合理性;最后,结合理论和经验研究的发现,围绕如何完善国家反垄断局的权责范围、执法体系和制衡机制等实际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主张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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