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音乐是秦人自身音乐、西周礼乐文明、西戎民族音乐以及东方各国音乐混合的产物,是秦人长期以来与东西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其文化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殷商和西周朝;经秦仲、秦襄公、秦文公、秦武公时期不断发展,至秦穆公时期在继承西周礼乐制度的同时,更注重自身音乐制度建设;战国时期,秦不断接受、融合各国各地的音乐;统一六国后,创立了宫廷用乐。在“秦声”发展过程中,秦音乐一方面不断学习西周礼乐制度,实现了礼乐文明的高度与雅致;另一方面还有自身的一些特性,如慷慨、真诚、古朴、原生态等长期得以保存。同时,音乐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成就,并有相对明确的分工。这一制度深刻影响了汉及其后王朝的音乐制度,鲜明地反映了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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