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制度由于受现行法律框架和司法资源的束缚,被误用为“以钱赎 刑"“权利寻租"的交易。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和解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重 结果轻过程、多方参与难落实、缺乏专业规范、缺乏独立的法律监督等问题。为了规范刑 事和解的适用,建议从细化和解过程、完善法律规定、健全法律监督及提供保障等方面加 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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