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大科学工程中知识产权的利用和保护成为其不可避免的操作环节。但
由于国际大科学工程的特殊性以及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局限性,造成了该领域内知识产
权利用和保护的现实困境和法律适用障碍。大科学组织的个别行为固然可以弱化自身的
现实矛盾,但个案的鲜明特性则决定了个别方法难以成为其他大科学工程通用的借鉴模
式。因此,根据现有的实践经验,在宏观层面为国际大科学工程提炼出利用和保护知识产
权的具有普适价值的基本理念和操作模式,而这种应对方案既为大科学工程的相关活动
提供了高效的行为指引,也为知识产权制度及理论的发展和深化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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