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力问题研究——以《新加坡公约》生效为背景
宋连斌,胥燕然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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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8月开放签署的《新加坡公约》通过明确肯定国际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正式强调了国际商事调解独立解决国际争议的价值。在我国,商事调解的发展起步较晚,长期以来调解协议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地位,国内现行的执行途径与公约构建的国际商事调解协议跨国执行机制存在较大冲突。考虑到《新加坡公约》所体现的全球调解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尽快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内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包括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与制定独立的商事调解法,以良好衔接《新加坡公约》规则。

关键词: 国际商事调解;调解协议;执行力;合同约束力
发表年限: 2021年
发表期号: 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