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我国碳普惠制度的地区协调研究
朱艳丽,刘日宏
西北大学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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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碳普惠制度是对小微企业、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碳减排制度。碳普惠制度对微观领域碳减排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社会公众形成绿色低碳的行为习惯。我国碳普惠制度正处于地区自主试点发展阶段,区域发展差异性大,跨区域碳普惠行为广泛存在,需要推动碳普惠制度地区协调以确保碳普惠制度的功能发挥。碳普惠制度地区协调的核心是碳普惠制度实施过程中核证减排量的核准与认证、跨区域碳普惠行为的统一管理以及碳普惠制度的地区普及率。进一步完善碳普惠制度地区协调,在中央层面,建立中央与地方核证减排量有效衔接机制,理顺跨区域碳普惠行为管理机制,强制普及碳普惠制度;在地方层面,建立跨区域碳普惠制度协调机制和碳普惠制度正向引导机制。

关键词: 碳普惠制度;地区协调;碳普惠行为;核证减排量
发表年限: 2023年
发表期号: 第4期